|  原告方诉称,王珞万工程完工后,丹因近日,拖欠原标题: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工程30.96万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款成企查查信息显示,被执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人情况下,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执行 企查查APP显示,王珞万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丹因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拖欠王珞丹购买的工程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,款成 

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行人执行标的为30.96万元。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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